課 室 簡 介
課 室 名 稱
圖書館
連 絡 人
 
電   話
05-2590484
傳    真
05-2590484
E-mail
fanlulibrary@yam.com.tw         fanlulibrary@yahoo.com.tw
沿   革
本鄉位於嘉義縣之東方,東接阿里山鄉,北鄰竹崎鄉,西連嘉義市,南隔八掌溪與中埔鄉為界,七十六年規劃興建圖書館,七十九年取得土地使用同意,八十年十一月動工興建,八十一年十月十一日正式對開館啟用。
藏 書 量 12,200冊
館  舍  面 積 300平方公尺
開  館  時 間 週三至週日,8:00∼12:00、13:00∼17:00
休 館 日 週一、週二、國定假日
設   備 閱覽活動室、兒童閱覽室、書庫、期刊閱報區
 

※番路鄉立圖書館開放時間

一、開放時間為每週二至週六,每日上午八點至中午十二點,下午一點至五點。

二、每週一至週日休館。

三、元旦、春節、清明節、端午節、中秋節外之其餘國定假日照常開放,於次日休息。

四、若有特別需要而臨時變動,本館另行公佈。

※番路鄉立圖書館借閱規定

申請借書證要點:

一、填具申請卡。
二、應攜帶下列證件。
       1.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。
       2非本鄉之鄉民而服務於本鄉機關者,應持有機關服務證明。
三、辦證資格:凡年滿I2歲之鄉民,持身份證或戶口名簿,備一吋相片一張,即可辦理。
四、補換證手續:借書證如有遺失或破損 ,備一張照片及來填申請七一張,請於開館時間至服務台申請辦理補發,並須酌加收取卡片基本費用50元。

借閱規則:
一、憑借書證辦理借覽登記。
二、借書數量:每人每次限借六冊。
三、借出時間為二十一天,到期可辦理續借,以一次為限。
四、借出書冊逾期亦未辦理續借者,經本館催還二次仍不還者,即停止其借書資格。
五、凡讀者將借出之圖書遺失或損毀破壞者,須負擔賠償責任。
六、參考工具書、報紙、視聽資料、當期期刊等圖書館列為不外借的圖書資料,除特別規定外,僅限館內閱讀使用,其餘圖書均可外借。
七、逾期歸還:圖書不歸還者或逾期二次者,停止借閱權三個月。

賠償規則:
一、讀者所借圖書如發現破損、缺頁等情事,須於借出時取得本館證明,否則應照市價賠償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.
二、賠償以購買原版新書歸還本館為原則,或不能低於原書價格,並應購買類同新書歸還。

入館須知:
  本館為一開放式圖書館,末發揮社會教育功能,提供本鄉民影音設備、閱覽 自修、資訊取得…等各項服務,為維護大多數人權益,特訂定本須知:

一、請讀者將所攜帶之隨身書包、背包、衣帽…等物品應放置於本館之置物櫃內,貴重物品請讀者自行保管,本館不負責保管遺失之責。
二、進入本館應衣履整潔,並不得吸煙、隨地吐痰、亂丟紙屑及高聲談笑。
三、請愛護公物發揮公德心,故有故意破壞設備或竊取,一經發覺即送治安單位依法辦理。
四、請勿攜帶危險物品及貓、狗"等寵物入館,並不得在館內從事不法之行為。
五、凡不遵守本須知且不接受本館館員勸告者,將停止其進入或令其離館。
六、本須知經鄉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※番路鄉立圖書館網路資源站使用須知

1.開放時間:週二至週六 08:30~12:00
      13:30~17:00

2.請讀者於使用電腦前持借書證向館員登記。

3.每人每次可免費使用30分鐘,若其後無人登記使用方可再繼續使用一次,每人每次最多可續用一次。

4.此查詢服務不提供讀者聊天、玩線上遊戲及瀏覽色情網站等服務。

5.請勿觸摸螢幕以免毀壞螢幕。

6.若違反以上規定,並經館員勸告無效者,將凍結讀者使用此項服務之權利並須酌付電腦毀壞維修費用。

7.若讀者於使用電腦時有任何問題時,請向館員詢問。

※番路鄉立圖書館親子圖書共讀區使用規定

一、本室專供家長陪同六至十二歲兒童閱讀。

二、本室採開架式陳列,可自由取閱讀物,閱畢須放回原處,嚴禁攜出室外。

三、請愛惜讀物,如有亂塗毀損家長應負等值之賠償。

四、室內應保持肅靜,不得嬉戲,不准攜帶零食飲料入內並應維持整潔。

五、不遵守本規則者管理員得予勸告或停止其閱覽並令其離開現場。

六、本規則經鄉長核准後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