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可以經由網路留言的方式來表達您的寶貴建議 或是陳情事由也可以經由電洽或傳真方式傳達至本府民眾服務中心
註:根據 "台灣省各機關電子民意信箱陳情案件處理作業要點" 第七條第四項規定 無網址或網址錯誤、無聯絡電話者,不予處理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