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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同一事由函復二次以上,經奉核定免予處理者。
(二)已上網函復由法院審理中或移送檢察機關偵辦者。
(三)商業廣告信 函等。
(四)
無網址或網址錯誤及無聯絡地址者,不予處理!!
(五)其他經核定免予處理者。